物流责任险
  • 险种特色
    将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以及仓储、流通加工过程中保管人及加工人的责任融合在一起,因此物流责任保险的风险大于其他单独的责任保险的风险。
  • 险种描述
    适用于任何需要提供物流服务或涉及货物运输的企业,如物流公司,第三方物流平台,快递公司,供应链管理公司,港口和码头运营商
  • 保障利益
    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,对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货物损失,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,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。
保障说明举例-国内物流责任险
  • 保险责任
    (一)火灾、爆炸;
    (二)运输工具发生碰撞、出轨、倾覆、坠落、搁浅、触礁、沉没,或隧道、桥梁、码头坍塌;
    (三)碰撞、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;
    (四)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;
    (五)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、搬运。
  • 除外责任
    1.自然灾害;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、暴风、暴雨、洪水、暴雪、冰雹、沙尘暴、冰凌、泥石流、崖崩、突发性滑坡、火山爆发、地面突然塌陷、地震、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。
    2.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;
    3.战争、外敌入侵、敌对行动(不论是否宣战)、内战、反叛、革命、起义、罢工、骚乱、暴动、恐怖活动;
    4.核辐射、核爆炸、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;
    5.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;
    6.公共供电、供水、供气及其他的公共能源中断;
    7.大气、土地、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。
    8.被保险人自有的运输或装卸工具不适合运输或装载物流货物,或被保险人自有的仓库不具备存储物流货物的条件;
    9.物流货物设计错误、工艺不善、本质缺陷或特性、自然渗漏、自然损耗、自然磨损、自燃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、变质、伤病、死亡等自身变化;
    10.物流货物包装不当,或物流货物包装完好而内容损坏或不符,或物流货物标记错制、漏制、不清;
    11.发货人或收货人确定的物流货物数量、规格或内容不准确;
    12.物流货物遭受盗窃或不明原因地失踪。
    13.金银、珠宝、钻石、玉器、贵重金属;
    14.古玩、古币、古书、古画;
    15.艺术作品、邮票;
    16.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;
    17.现钞、有价证券、票据、文件、档案、帐册、图纸。
    18.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;
    19.储存在露天的物流货物的损失或费用;
    20.盘点时发现的损失,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短量;
    21.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和费用,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;
    22.精神损害赔偿;
    23.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;
    24.罚款、罚金或惩罚性赔偿;
    25.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;
    26.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。